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: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5条第3款(德国)以及《著作权法》第80条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9条(奥地利),本人主张对以下标题享有保护权:
»CASA NOVA«
Die Immobilienzeitschrift
在所有书写形式、表现形式及词语组合中,适用于所有媒体,特别是电视、电影、广播、印刷品、图像、数据及音频载体,以及电子和数字媒体(包括多媒体应用程序,在线与离线服务)。
科琳娜·诺瓦克女士
EPD Enterprise Design UG(hb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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